十八 《百家姓》是按贵贱排列的吗——姓名贵贱论
若说姓名也有贵贱之分,恐怕不少人要嗤之以鼻,但事实毕竟不会屈于偏见。姓氏与人名的贵贱之分不仅确实存在,而且源源流长。畸形的封建社会定然有其畸形的产儿,以贵贱论姓名只不过是封建宗法门阀制度的雕虫小技。
姓名贵贱论分名和姓两条来叙述,这里先讲讲姓氏的贵贱渊源。
南宋史学家郑樵有《通志·氏族略》云:“三代之前,姓氏分而为二,男子称氏,女子称姓。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,贱者有名无氏,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。古之诸侯,诅辞多曰:坠命之氏。陪其国家以明亡氏,则与夺爵失国同,可知其贱也。”
这段话明白地告诉后人姓氏形成之初,其主要目的就是“明贵贱”和“别婚姻”,上古三代“贵者有氏”,只有贵族才有姓氏,一般平民百姓不得拥有,奴隶就更不用说了。有姓氏的贵族,掌有朝政大权,当时被称为“百姓”,所以那时“百姓”一词,是对有爵禄官职的人的泛称,指百官,与现在的意义恰好相反。即使“百姓”之族,到了周朝也开始有贵贱之分。百姓中最尊贵的一姓为王族姬姓。姬姓占有的封地最多,政治权力最大,姜、姒、子等姓次之,以后便是掌管手工业技术、管理工程的低级“百姓”。
周朝后期,经济基础的变化引起上层建筑的波动,姓氏得以从少数人手上分离出来,成为全民共享的公共财物。许多人渐渐认识到,姓氏只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代表自身与家族的符号,组成姓氏的字不过是单字词,根本不与这些字所代表的事物和含义发生任何联系。
但是,正如俗话所示:百足之虫,僵而不死。以“明贵贱”为由产生的姓氏,在封建社会这个“等级制度”的温床里不可能睡个安稳觉,就在它刚刚合眼不足百年时,两汉的刘姓皇族就把它从热被窝里搅醒,堂而皇之地把它扶上史辇加以开发利用。他们依“因生以赐姓”旧律,引经据典来论证刘氏的高贵血统和非凡出生,其根据是:《左传》载帝尧唐陶氏之后、晋国大夫士会曾一度出奔秦国,其家族亦居于秦,后士会归晋,留在秦国的家族就改称为“刘氏”,因而刘氏乃帝尧后裔,其血统决定他是要称王称帝的。为了推广他们的“姓氏贵贱说”,刘汉王朝开始将自己的刘姓赐给有功于朝的文臣武卫,让他们与自己一同享受“国姓爷”的伏特;凡刘姓全家皆免其徭役。
刘氏开风气之先,后来者蜂涌而至。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后,派人到处放风说:“王氏”也出于帝尧,坐龙庭非他莫属,如此一打一闹,姓氏的门第贵贱观念深入人心,某人一有名气,人们便自发地为其“寻根问祖”,考察其为某某名门贵族后代。东汉末年,“乱世英雄起四方”,“织席贩履小儿”刘备在政治角逐中成为三鼎之一,于是王朝史官遍查百史,推算出刘玄德乃当今皇帝的长辈,尊为皇叔。后来又嫌“皇叔”之名太虚,干脆做了个实实在在的皇帝。
姓氏高低贵贱之别,经两汉的“沉渣浮起”到魏晋南北朝经长足发展,臻于登峰造极地步。有唐刘禹锡怀古诗《鸟衣梦》为证:
朱雀桥边野草花,乌衣巷口夕阳斜。
旧时王谢堂前燕,飞入寻常百姓家。
西晋末年,司马睿帝带着大批豪门贵族逃到江南建立了东晋政权,这些有功之臣多是王、谢、袁、萧四大姓,他们依仗开国之功,掠夺权位,为后代开辟了高贵的门第。此后,四大姓执掌南京政权达两百年,《乌衣巷》中的王谢指的是开国之勋王寻与谢安两大家族,他们世居南京鸟衣巷,常手执尘尾,高谈阔论儒佛之学,吟诗赋词,附庸风雅,享尽荣华富贵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“王谢”二姓就成了望族大姓、高门显贵的代称。
两晋以往,北魏时期,定高贵大姓已形成定制。公元495年,孝文帝详定族姓,确立了门阀系列。列鲜卑族穆、陆、贺、刘、楼、于、嵇、尉为一等士族,“勋著当世,位尽王公”;对汉族则规定:“尚书、领、护而上者为甲姓,九卿若云伯者为乙姓,散骑常侍、太中大夫者为丙姓,吏部正员郎为丁姓,凡得入者,谓这四姓。”具体说来,茫阳芦氏,清河翟氏,荥阳郑氏,太原王氏四姓为最高门。据说陇西李氏听说魏孝文帝于汉姓中“定四姓为最尊”时,急如星火,策马昼夜兼程赶至洛阳讨封,无奈卢、崔、郑、王四姓已定矣,李氏“姓”落孙山。为抚真心,孝文帝又颁令言赵郡李氏、陇西李氏、博陵崔氏之门第也很高,陇西李氏才悻悻而去,时人因而讽刺陇西李氏为“驰李”。
陇西李氏缘何要飞奔上京讨封呢?因为那时姓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社会地位、仕宦升迁、婚姻关系等。许多士族大姓凭其家庭出身,可以“平流进取,坐致公限。”所谓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世族。”如琅琊临沂王氏,从汉代到南朝陈代,17世数百人为高官,许多人做到丞相、吏部尚书等职,而出身寒门者哪怕你有惊人之才,也只能屈居下位,永世得不了翻身。为此西晋文人左思在《咏史》中愤笔写道:
郁郁涧底松,离离山上苗;
以彼径寸茎,荫此百尺条。
世胄蹑高位,英俊沈下僚;
地势使之然,由来非一朝。
金张籍旧业,七叶珥汉貂;
冯公岂不伟,白首不见招。
西汉权贵金日磾和张安世之后代,凭籍祖上荫功竟七世为官,而才翘当代的冯唐由于出身寒门,直至皓发苍颜仍屈居下位,可见姓氏贵贱恶习害人非浅。
对姓氏高低贵贱之分岂止是左思一个不满,同朝大臣诸葛恢也是满肚子火。一次他与丞相王导争论姓氏先后,王导问:“为什么世人不说葛王而说王葛呢?”诸葛恢说:“这好比说驴马,驴在前,但驴能胜过马吗?”
到了唐朝李世民时,姓氏的等级观念仍未松驰。贞观十二年,吏部尚书高士廉奉命撰写《氏族志》,分上上至下下九等,定姓氏之高下尊卑,高氏以为李世民开明,竟斗胆定山东崔姓为第一,皇族居次。唐太宗知道后怒发冲冠,大加斥责,钦定皇族之姓为上之上,第一等;外戚之姓为上之中,第二等;崖、郑等大姓为上之下,为第三等。于是形成唐代李、崔、卢、郑、王五大姓,五姓七家,自持族望,耻与他人为婚。这种情况在《西厢记》就有反映。张生一上台就自报家门:“小生姓张,名珙,字君瑞,本贯西洛人也,先人曾拜礼郭尚书;”崔莺莺出台便声明自己是博陵崔相国之女,老夫人许婚外家侄子郑恒,郑配崔,自然是门当户对,而张君瑞尽管是相当于外交部长高官之后,无奈姓张,并非头等望族,所以恋爱路上困难重重,作者在戏中让“有情人终成眷属,”无疑是对姓氏贵贱与门第高低的一次重型炮击。
姓氏高低之分,最有说服力的莫过于启蒙读物《百家姓》了。此书出自北宋初年一位不为人知的老儒之手。赵乃当朝国姓,理所当然地坐了首位;第二位是强弩射潮的吴越王钱缪之尊姓,钱乃吴越国建立者,尽有两浙十三州之地,于是当了亚军;第三至第八名的,孙李周吴郑王六姓,俱是历妃之姓,帝妃一家,同为皇室,最高贵的前八名,不许他人染指,此书即是按当时政治地位高低排列的。
姓氏贵贱在封建社会还有一种最为明显的表现方式,那就是避讳。前文已述,李唐王朝禁止食鲤,朱明王朝禁止食猪,别的姓哪有如此威风?高贵的姓如此显赫,低贱之于皇上赐给恶人,政敌的虺、蛸、蝮等姓,如同脸上刺了金印一样,其命运之惨则自不待言了。姓氏的贵贱区分并非国粹,象印度的“种姓”制度与罗马的贵族专姓制,朝鲜的“制姓氏”只让史仕宦士族略有之”到颁姓于“八路”,无不是明证。其详情与我国大同小异,在此不一一细言。
人名之贵贱意识远不如姓氏流行广泛,只在一些特权阶层或特殊时期斑见于人。当然,从广义上来讲,在中国几千年专制的历史中,每个人分生于贵贱不同的阶层,教养不同,身份有异,文野程度不同,所命的名常常从其本身即能显其贵贱。如穷苦人家,文化程度有限,替子女命名,只好“猪儿、狗儿”地排下去;念书人肠中灌过墨水,多带希贤、居正、子房、曲径的一套;至于奴婢们的名字则多是“来福、来喜、万儿、秋香”之类;王侯将相的命名当然更有讲究,因为名字一旦定下来,天下人都要尊而避讳的。正因为名字本身是贵贱雅俗的标志,所以常有些家业中兴者改名以适应新的身份,如贩私盐出身的张九四、九五、九六,一旦造反称王,也改名为张士诚、士德、士信了。所谓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,生话在哪一阶层,大体都有与之相配的名字。因此广义之姓名贵贱,可以说是非常普通的。
避讳是姓名贵贱的强证。在旧社会,命名颇多限制,鲁大夫 讲过五法六避,国君、圣贤、外戚和勋臣的名字明显高人一等,神圣不可侵犯,一旦某字词被他们取以为名,便成了他们的专利,你低他一等,为尊者讳的压力按住你的脑门,与他同名就得改,倘有抵触,必遭罪责。封建官僚名字如何作威作福,可想而知。在封建社会,最尊贵的名字当然是国君、圣贤、外戚和勋臣了。他们的名字往往经过史官绞尽脑汁反复考究而来,用尽人间最贵、最美的字词。如清皇室按精心排的字辈起名从雍正皇帝胤禛开始,分别为胤、弘、永、绵、奕、载溥、毓、恒、启、焘、阅、增、祺。这种字辈名,“只有近支宗族,才能依此命名,其支派稍远者,命名便不得依此行辈。”又如受汉族人名影响极大的越南,陈朝(1225—1400)帝王世系多以“日”字偏旁或火字偏旁之字为名,即“在天为日,在地为火”,象陈晃、陈
,陈暄,陈旺、陈昊等均是日为偏旁,这些美辞美名一旦被他们选用,别人不仅不能取以为名,而且还要在一切书录口语中加以回避,否则,罪不可恕。笔者在姓名与避讳一章中将有详述。皇族命名不仅选尽之下好辞,而且对一些取以为名后剩下的带有王、霸含义的词也禁止平民使用。《容斋随笔》云:“政和中,禁中外不许以老、天、君、王、帝、 圣、皇等为名字。”许多名中含有这些字的都强行改名。所谓“启疆辟疆,王子之名”也,他们吃剩下的,你也不得觊觎。
如果仅禁几个字倒也罢了,偏偏有些国君有了不正常的业余爱好,象汉王莽就禁止所有的两个字的名字,对于低贱无能、判乱投敌者赏赐二字名以示其罚。王的飞横跋扈也太让人忍受不住了,后来果然被人推下台来。不过,二名贱论却没就此罢休,竟一直持续了三百多年。便是魏晋以后,单名仍较二名多。
地位仅次于皇族名的是溢号和赐名。“命谥之义,取于尊隆”。谥号是便于人们称呼故者用的,立谥与否又标明了死者的地位。已故皇上的谥号最尊,官僚臣属的谥号远不可与之相比,但比起没能获谥号者则要显贵得多,一般平民百姓绝不可能有此殊荣。至于赐名,则有褒有贬,褒者受宠无比,贬者则贱若三滥。象杨贵妃的哥哥杨钊被唐玄宗赐为杨国忠,沙沱族的朱邪赤心因有功于唐而被赐名为李国昌均是嘉奖式赐名。清雍正皇帝继位后,诏令与他争夺帝位的两个弟弟胤禩、胤瑭(衣旁)分别改名为“阿是那”(满语:狗)和塞思黑(满语:猪),则是惩贬式赐名。
赐佳名是皇帝的特别恩惠,凡经赐名的官僚,那名字等于勋衔,高贵无比,人随名贵,平步青云,飞黄腾达指日可待。《能改斋语录》有云:“皇祜中,御笔赐蔡襄字曰君谟,后唱进士第日,有窃以为名者,仁宗怨曰:‘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!’遂令改”。字本来不是严格避讳的,出于御赐,也成了专利品。赐佳名之尊,如此威风;赐恶名之贱,则如坠入十八层地狱,百般煎熬却永无出头之日了。
姓名分贵贱,在宋元时期最为猖獗。清人俞曲园曾引蔡氏家谱注曰:“元制庶民无职者,不许取名,止以行第,及父母年齿,合计为名。”如今在绍兴,仍残有旧习。如夫年二十四,妇年二十二,合为四十六,生子即名为四六;夫二十八,妇二十四,合为五十四,生子即名五四或名为六九。明代勋臣、升平王常遇春,曾祖名曰四三,祖重五,交六六;东瓯王汤和,曾祖名曰五一,祖六一,父七一,均以数目为名。
宋时里巷细民,亦喜以数目为名,但多为十数以内。如有南陈田夫周三,鄱阳小民隗六,符离人从四。又有山阳渔者尹二、张四、崔三、郑小五、陈二等,张士诚兄第九四、九五、九六等等。如此测知,宋时同姓名者必定不少。上层仕族,自己有响当的名号,贱民重不重,关他何事呢?封建王朝的专制制度,完全是全心全意为上层服务的呀!
姓名的贵贱如今已成旧迹,抚今思昔,我们真应该多多珍惜自己名字。否则,面对为此奋斗不息的祖宗,我们怎能不感到问心有愧呢?